福州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年费标准 统一每人每年180元

09.07.2017  21:03

  福州新闻网(微博)7月9日讯(福州晚报(微博)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即由以往的每人每年180元、150元,统一调整为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