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点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从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13.06.2016  13:23

  福州晚报6月13日讯(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确定福州、厦门、泉州、三明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验区,实验工作自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周期三年。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实验工作纳入福州市实验区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上月出台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报5月25日A3版报道),2016年秋季,我省将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相关部门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可信。

  随着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推进,2018年我省将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