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奖励参与打击盗窃群众 今年发放奖金17.8万元

24.12.2014  20:21

   

今日上午,福州警方为黄某、李某等9名参与打击盗窃犯罪有功群众颁发了奖金,共发放人民币3万元。

    新华网福州12月24日电(记者 刘丰)5月20日凌晨3时许,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接到群众黄某、李某报警,称其在江夏学院生活区门口当场抓获两名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两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良、杨某供认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今日上午,福州警方为黄某、李某等9名参与打击盗窃犯罪有功群众颁发了奖金,共发放人民币3万元。

    据悉,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福州警方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予以奖励。今年以来,共有67名群众参与到打击盗窃犯罪行动中。其中,57名群众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2名群众协助民警当场抓获嫌疑人;8名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福州警方从中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72名,向有功群众兑现奖金人民币17.8万元。

    今年以来,福州警方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防范多发性侵财犯罪“猎狐捕鼠”、打击盗窃电动车犯罪“烈焰Ⅰ”、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情报信息研判、并串侦查和深挖打击力度,严防、严打、严处各类扒窃、盗窃、拎包犯罪,努力遏制盗窃警情高发态势,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今年1至11月份,全市破获各类盗窃案件16732起,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2969名,摧毁盗窃犯罪团伙44个。

    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警方鼓励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但市民打击犯罪时也要保障好自身安全。

    警方提示,岁末年初是各类盗窃犯罪案件频发的时期,广大群众在生活中要做好自身防范,加强居住、工作等场所防范措施,做到饰品、现金等物品安全存放,不给盗窃犯罪分子可趁之机;若发现物品被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福州警方也将进一步加大岁末年初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对群众深恶痛疾的盗窃电动车和入室盗窃等犯罪予以重击,为即将到来的2015年元旦、春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