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 16人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28.10.2014 10:35
本文来源: 城市吧
10月28日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16人不再担任福州多个开发区相关公司的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陈承茂同志不再兼任福州保税区江阴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游美兴、李平、蔡福勇、李克亭、潘仁生等五位同志不再兼任福州保税区江阴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黄超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林贞华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林桂强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发春、兰可明、詹和忠、兰祖暖、谢婧、蒋杰宏、许怡庄等七位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按照相关要求,由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10月18日前要完成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列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在福州保税区江阴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兼职(任职)的清理规范工作。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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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4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