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致力守卫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可追溯体系建设
福州新闻网5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王玉萍)记者昨日从全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动员部署会上获悉,随着我市入选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我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将稳定增长
根据部署,我市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实际需要。
以监管投入为例,我市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统筹兼顾,并予以充分保障,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全面落实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并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执法装备、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检验经费不少于支持4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
食品安全涉刑案件100%移送
“我市将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今后,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案件协查、食品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全面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100%依法移送,对案件及时进行判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并把行政立案处罚情况和刑事立案处罚情况作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指标。
我市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并把问责作为抓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对发生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此外,将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研究出台管理办法和引导规划,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 2个示范点;研究出台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
重大民生品种实行每月抽检
“我市将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加快推进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的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以及农产品(水产品)全链条的追溯和跟踪,实现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主要环节、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的全覆盖和抽样检验的全覆盖。
严格监管抽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我市将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通过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实现网上公示的抽样检验样本达到2份/千人。同时,将扩大食品的抽检范围,抽样检验将全面覆盖行政区域内大型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以及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
此外,我市还将对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涉及重大民生的品种实行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实行每季度抽检。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福州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我市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统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实现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