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贸片区简政放权 项目环评试行承诺备案制

21.03.2016  11:01

  福州新闻网3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 卓文俊)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又推简政放权新举措,在创新项目环境管理方式上有突破。记者昨日从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获悉,日前该片区下发通知,规定对环境污染及风险较小、生态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试行承诺备案制,并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

  据了解,承诺备案制主要有告知、承诺、备案、公示、移交五个步骤。实行承诺备案制后,建设单位只需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和《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申报表》,无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书)等文件,无需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减少了繁杂的材料准备、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等环节。

  此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中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承诺备案制范围。《名录》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7个行业79类建设项目,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直接纳入事中事后监管。

  但需要注意的是,备案项目的监管将通过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福州片区各区块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将建立企业环保诚信档案,不兑现承诺的建设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其法人代表再次申请备案时应履行审批手续。

  福州片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自贸区政府管理机构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营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