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贸片区政策利好 企业名称将试行自主申报
福州新闻网2月2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昨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关于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放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共有18条,涵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商和民间投资、推进审批注册便利化、优化登记服务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模式等5大方面。
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面,支持区内发展总部经济和集团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的登记改革;放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限制;在福州片区内开展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行由申请人自助查重、自主申报选用制度,企业名称可以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允许福州片区内市场主体以“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转口贸易”、“商业保理”、“基金管理”、“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客”等字样作为名称的行业特征。
放宽台湾个体工商户经营限制,支持台湾居民、农民依法以个人经营的组织形式在福州片区内设立个体工商户,取消从业人员、经营面积的限制,依法公布放宽其经营范围限制的目录。
《意见》在鼓励外商和民间投资方面也进行了改革创新,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及主体资格证明;放宽境外普通合伙人的资信证明要求;鼓励资本市场、新兴业态的创新发展,支持简化商业保理业务准入条件,扶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支持福州片区打造区域性融资租赁业集聚区,开展融资租赁等创新业务。
在推进审批注册便利化方面,《意见》试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放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条件;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探索检测、科技实验室共享共用;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福州片区内企业(含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兼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通过“一口受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三证合一”,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
《意见》也对优化登记服务机制作出规定,实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直接登记模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同时,实行“就近登记、全城通办”的便捷准入,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自主选择登记机关。打破福州片区登记地域限制,实行全城通办,构建起“多网点、全时空、零距离”的登记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