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校学生实习每月补贴300元 每人只享受一次

15.10.2016  20:42

  福州日报10月15日讯(记者 张铁国)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3日发布《福州市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职业院校实习生享受实习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福州市辖区内各类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或诚信用工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个实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