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福州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42件 数量成倍增长

16.05.2016  18:15

  福州新闻网5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榕公宣)昨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马钦辉通过公安官方微博,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为主题与网友开展微访谈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预防经济犯罪的能力。

  “我们该怎么识别非法集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访谈一开始,网友@虎都西兔提出了大家关注的问题。马支队长在线给出回复:集资的行为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采取人人相传、口口相传的形式,更具有欺骗性。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隐藏着巨大风险。

  “请问目前社会上有哪些非法集资形式?”针对网友@没菜就吃肉_ccpc的提问,马支队长详细解答: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可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的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有的采用招聘员工、熟人引荐、推销分成等方式,手段隐蔽,欺骗性强。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经侦部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4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68人,移送审查起诉2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01%、155%和48%。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