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开展《航道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15.03.2018  11:42
     3月14日,省福州港口局航道站、省福州港口局执法支队、下宫乡政府等部门组成航道法志愿宣传服务队,走进福州连江县下宫乡开展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一边向村民发放航道法宣传手册,一边不时解答村民提问。随后志愿者们带着印有普法知识的小礼品登船,为船员耐心宣讲《航道法》相关内容,并悉心解答船员疑问。

  《航道法》实施以来,我省航道管理进入“加速期”,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有了法律保障,强化了航道管理水平,便利了水上物流运输,水运服务流域和腹地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厅政法处、省福州港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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