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数十个项目更改设计

31.07.2016  19:13

  福州日报7月31日讯(记者 孙漫)近日,《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顺利通过国内规划、住建、水利等行业资深专家的评审。规划确定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近期(2020年)中心城区2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远期(2030年)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目前,各项方案正在细化中。

  《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70个海绵管控分区,提出不同管控要求和建设指引。按照分区,江北主城区25个,南台岛22个,荆溪组团2个,上街南屿南通片区7个,青口汽车城6个,马尾新城8个,面积从0.66平方公里到15.7平方公里不等。

  按照《规划》,旧城改造分区以滞、蓄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以上;新城建设分区以滞、蓄、净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以上;工业园区为主的分区以净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达75%以上。

  《规划》系统划定了“山、水、林、田、湖、城”等元素组成的“水体生态廊道”、“山体生态廊道”和164条内河河湖蓝线。

  水体生态廊道依托闽江、乌龙江生态景观廊道,对岸线整治改造,通过支流水系尽可能连贯公园、广场和其他开放空间,形成“绿岛链”。

  山体生态廊道从外围莲花山、鼓山、旗山、五虎山四大山系构建山水绿楔,绿地成网,改善热岛效应,形成生态良性循环。

  按照《规划》,道路项目需控制自身产生的雨水径流,通过绿化带下沉方式,消纳雨水,总体径流控制率应不低于75%。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形成满足一定标准的大、小排水系统及源头径流控制系统,有效缓解内涝。大排水系统包括山洪截流,城市内河、滞洪湖泊、路面行泄通道等;小排水系统有雨水管道、排水泵站等;源头径流控制系统主要是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措施。

  目前,鹤林片区和三江口片区示范区的数十项在建道路、公园绿地、水体、保障房等及社会投资房地产项目正根据《规划》及试点片区要求更改设计,让“海绵福州”处处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