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汲取“念斌案”教训

15.01.2015  03:05

  福建新闻网福州1月14日电 (闫旭)“从‘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中汲取教训,恪守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14日在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如是说。

  在是次会议上,许先丛作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透露,2014年,福州市法院完善刑事审判庭前会议规则,着力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全市法院共计宣告无罪11人。

  据许先丛介绍,过去一年福州法院有效开展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力,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798件;坚持依法纠错、有错必纠,审结再审案件266件,改判77件。

  他所谈到的“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由福州市检察院于2007年2月21日向福州市法院提起公诉,福州市法院于2008年2月1日判处被告人念斌死刑。其后,念斌不服向福建省法院提出上诉。福建省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福州市法院重新作出有罪判决并经福建省法院二审维持。最高法院复核审理时,将本案发回福建省法院重新审理。

  福建省法院2011年5月5日将本案发回福州市法院重审。福州市法院2011年11月7日判处念斌死刑。被告人念斌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被害人死于鼠药中毒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与念斌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印证,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能得出系念斌作案的唯一结论,遂于2014年8月22日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判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汲取此案教训,福州市法院表示,今年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推进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是次会议上,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亦提到,过去一年福州检察院坚决纠防冤假错案,恪守疑罪从无原则,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坚决不批捕435人、不起诉155人。2015年,福州检察院将健全非法证据的防范、排除及督促惩处机制,完善错案剖析通报和倒查问责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