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援事业“带头人”庄晶萍:为困难群众“代言”

04.06.2017  17:01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4日电(黄雪玲)当弱者遭遇不公,她用法律人的担当筑起维护弱者权益的坚强之盾,福州市法律援助年办案量从不足30件到年均12000多件;为给穷人维权,她四处奔走,呼吁法援地方立法,将困难标准由原来的“低保”降低为“低保”的两倍……

  她,就是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晶萍。18年来,她以“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为理念,用真情向贫弱群众播洒法治阳光,无怨无悔地为需要援助的困难群体撑起了一片公正的天空。

庄晶萍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联络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公益仁心 柔情侠骨为民生

  2日,当记者见到庄晶萍时,她不断咳嗽却依然坚守在岗位上。问其病因,原来是多年法援事业留下的职业病。“现在一有小感冒,就会引起咽喉炎。”庄晶萍告诉记者,在法援中心,几乎所有人都有这个职业病。

  而让庄晶萍不忘初心,忘我投入法援工作的原因,是因为一件十多年前的事。

  那是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一位老人冒雨来到福州市法援中心,愣愣地站在门口不知所措。庄晶萍询问后得知,原来是老人拿着法援中心的介绍函去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却被一句“没钱找什么律师”硬生生赶了出来。

  “当时我特别气愤,气他们把老人赶出来,更气我自己的不够强大,没办法成为求助者的靠山。”庄晶萍又气又难过。尽管后来老人的案件得以办理,但由于老人找到法律援助时已经太晚,证据缺失严重,所以案件效果并不理想。

  在庄晶萍看来,现在虽然已经打赢了无数的官司,但是这个没有打赢的官司一直记在她的心里。“我现在推进的每一件事,都是觉得要给那个老人一个交代。

  在她的带头努力下,法律援助案件年办案量从不足30件到现在的约12000件;年法律咨询量从不到200件到如今的31000多件,案件数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共帮助40余万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法援志愿者律师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黄雪玲 摄)

   开拓创新 构建大法援格局

  庄晶萍为贫弱群众“代言”,将公益坚持到底。她认为,在一个法治的时代,法治要给弱势群体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让普通百姓看到,正义是可以依靠法治实现的。

  庄晶萍由此想到,可以联合法院、仲裁委、妇联、监狱等部门开展法援工作。

  “老百姓打官司必然会找法院,劳动纠纷必定要去劳动仲裁委,妇女遇到权益受侵害问题一定想到妇联,如果在这些场所都设立法援窗口,群众求助的第一时间就能获得法援。”庄晶萍深知,仅靠法援队伍单枪匹马作战,难免遗落许多真正有困难的群众,因此需要更多力量参与到法援工作中来,打造“大法援”新格局。

  为了实现这个设想,庄晶萍在横向上整合各部门资源,先后在工青妇老残等群团,公检法、军队、监所、律所、高校等132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联络点。同时,不断强化福州全市市县两级13个法律援助中心、172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站、2612个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响应的纵向服务网络。

  同时,她还通过搭建法律援助官网、微博、微信、QQ视频“四位一体”的“互联网+”平台,将窗口延伸至网络,打造32个微信群“掌上工作管理平台”,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更方便地得到法律援助。

  得益于此,孤苦无依的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律师服务;受伤的农民工兄弟躺在病床上就能获得赔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在家中就能得到援助律师的帮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在家门口就能找到避风港。越来越多的贫弱群体遇到法律纠纷后,首先想到的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庄晶萍的“主顾”也越来越多。

庄晶萍前往福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法即信仰 从法援律师到立法先锋

  怀揣着“大法援格局”构想, 庄晶萍首创法援志愿者律师制度,打造业务精、能力强的法援助律师团队。数年间,福州法援志愿者律师,从不到30人增长到600多人,并组建了医疗纠纷、未成年人、维军等17个专业委员会。

  在接收案件时,庄晶萍通过预先研判案情走向和案件当事人特点等来安排最合适的律师。“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庄晶萍始终把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指标。

  “我们要建设一个法治国家,我们最呼唤的是法制建设。”作为一名法援工作者,庄晶萍深知,法律援助不只是要帮助一个人、一个群体,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每一次援助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进步。

  2015年年初, 历经21万字立法评估报告、31稿草案修正、145场修订论证会议,由庄晶萍发起并推动的《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

  这一条例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扩大到收入为低保的两倍以下的群体,并将群众最迫切、最普遍关注的环境污染、家暴等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福州市民亲切地称其为“法低保”。

  由于庄晶萍在法援工作上的出色表现,她个人先后获得人社部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今年4月,庄晶萍代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受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接见并汇报工作,受到孟书记高度评价。

  即便如此,庄晶萍还是“不知足”,她笑着说:“很庆幸,我选择了法律援助事业,它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本初的大爱和温暖,未来,我将尽自己最大努力,推动法援事业发展。”(完)

【编辑姓名:陈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