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机关在福清召开刑事速裁现场交流会

27.07.2015  19:25

 

福建检察网7月27日讯(王伟洁)日前,福州市检察机关刑事速裁工作现场交流会在福清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台江区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先后作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开展经验汇报,其他基层院参会同志就下一步开展刑事速裁工作的举措进行了热烈交流,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参会人员前往福清市法院出席和观摩了5起刑事速裁案件庭审现场。从开庭到宣判,这5起案件的审理只花了40分钟,平均每起8分钟。

据了解,2014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被列为福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单位,11月起着手开展速裁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期间,福清市检察院不断提高量刑建议水平。一方面原则性地提出幅度量刑建议,另一方面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探索尝试拟定明确具体的刑罚种类及刑期。截至2015年7月5日,福清市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共计163件167人,涉及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盗窃等犯罪。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办案期限大幅缩短,多数案件于五日内审结,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