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控申部门三个“多”赢来一片“赞”

20.06.2014  14:36

 

 

 

福建检察网6月20日讯(刘维 黄峰)

 

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是沟通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两级控申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主动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新要求和新期待,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着力点,采取多项便民利民人性化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多管一点 积案化解

 

2005年,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年仅19岁的小伙子的生命,留下了他年迈的父母日夜思念。7年后,虽交通肇事者投案自首,但由于肇事者供述的前后不一,加之案发距今时间较长,证据发生变化,证明肇事者犯罪的证据已无法做到确实、充分。2012年,闽侯县检察院依法对肇事者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承受丧子之巨痛的被害人父母无法接受儿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2年间不间断到闽侯县检察院上访。接待的检察官明白,老年丧子的痛不是简单几句安慰就能安抚的,除了释法说理,他们也将精力花在与老人聊天,化解老人的心结上。渐渐地,老人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抗拒、不服到对法律的规定有了了解,从而正视、接受现实。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多,检察官也对老两口的生活情况有了了解,当得知老两口因为年事渐大且因丧子的打击让他们变得体弱多病,再也无法打工维持生活后,检察官立即向领导汇报,希望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出面协调闽侯县委、县政府,终于为老人申请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6月5日,两位老人特制一面锦旗“心系群众,为民解忧”,送给闽候县检察院。2年来的不间断上访最终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多问一句 平复心绪

 

蔡某是多年前一起强奸案的罪犯。从当年的立案到如今的刑满释放,蔡某始终咬定他与被害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他的行为不构成强奸。因此,来检察机关上访希望“冤案”平反成了他出狱后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4月初,他再次来到控申接待窗口向检察官反映情况。尽管接待的检察官一再安抚,但蔡某仍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手舞足蹈,声嘶力竭。不一阵子,细心的检察官发现蔡某脸色发白,站立不稳,出现了类似低血糖的症状。检察官赶紧向食堂奔去,迅速买了肉包备好温水让蔡某食用。经休息,蔡某逐渐恢复。经询问,蔡某告诉检察官,多年的服刑造成他身体较弱,常会出现低血糖。接待的检察官见状,再次告知了蔡某,他的诉求已被受理,检察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他反馈,建议他在家休养,耐心等待,奔波辗转反映情况并不会对解决问题带来任何更大的帮助。蔡某望着手中端着的温水,点了点头,走出了控申接待室……

 

多走一步 “缠访”结束

 

曾某某是福州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的常客,隔三岔五他总是带着他的满腹“委屈”来找检察官。原来,他是台江区祥坂村的一名村民,尽管家里人都认可了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但他仍坚持认为拆迁补偿方案不公。一再地向曾某介绍了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工作职能,告知曾某他的诉求应该通过与政府部门沟通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但每到检察长接待日,他仍如约而至。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当事人自行选择预约时间、场合机制,以及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主动下访、巡防,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着力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减少重复访、越级访。5月15日当检察官提着水果来到祥坂村出现在曾某家里时,曾某告诉了检察官,其实,他心里清楚,他的问题不归检察院管,但他就是想找个部门诉说自己的诉求,走了很多单位,就觉得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接待人员的“态度最好”。今天检察官带着水果来看他,他非常意外也非常感动,当即表示,会按照检察机关建议的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