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查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远洋轮员工成同伙

27.01.2016  09:26

  福州新闻网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范丽红 王光忠)“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暴利诱惑下,利用身处南非的便利,林某某与黄某松等人合伙从当地黑市低价购买犀牛角、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并走私入境,而后高价出售获利。此案系福州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的走私犀牛角、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案。市检察院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证据标准,2015年9月19日,该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昨日,市检察院公布了这起被评为“2015年十大生态案件”的案件情况。

   远洋轮上工作人员成帮手

  2013年间,身在南非的林某某与黄某松发现南非有不少犀牛角、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而且价格低廉。于是,两人与境外人员预谋,合伙从南非低价购买犀牛角、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走私进境。

  在此期间,林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某大型国有远洋运输集团下属公司远洋轮上工作的虞某。2013年底,林某某、黄某松在南非购买了两件象牙制品后,联系虞某,让其负责将这两件象牙制品走私回国。

  虞某此时在国内,于是他便找到同公司的肖某某,谎称有一批葡萄酒需要带回国。肖某某便联系在南非航线上的某集装箱货轮上的大副吴某帮虞某带货回国。

  2014年1月18日,货轮返回上海,虞某从吴某手中拿到了象牙制品,随即赶往上海某酒店,将物品交给从南非赶回国的林某某及黄某松,领取到事先约定好的数万元费用。

  2014年10月中旬,林某某、黄某松合伙在南非购买了6件犀牛角制品后,再次联系虞某,欲走私进境。其间,林某某应同在南非的“陈总”(另案处理)请求,让虞某将7件犀牛角制品一并走私回国。此时,虞某刚好在航行于南非航线的集装箱轮上工作,除了帮几人带这些犀牛角制品回国,他还自行在南非购买了象牙制品10件、河马牙制品9件一并随船夹带回国。

   通过船舶食品补给车入境被查

  2014年11月11日,集装箱货轮到达上海后,虞某联系上当时在国内的林某某,双方约定在林某某入住的上海市某酒店接货。

  11月14日凌晨,货轮停靠洋山港后,虞某未向海关申报,便通过船舶食品补给车将上述动物制品携带入境,后在上海市东海大桥收费处被侦查人员抓获,所带之物亦被查扣。

  经鉴定,上述13件犀牛角制品净重28.4889公斤,价值712.2225万元;10件象牙制品净重2.0703公斤,价值8.626万元;9件河马牙制品净重305.5克,价值334元。

  黄某松曾将第一次走私回国的两件(四截)象牙制品带回老家莆田市,以3万元的价格交由黄某华进行拼接、雕刻,后又委托黄某立对上述象牙进行继续加工。2014年11月15日,侦查人员在黄某立的加工窝点处查扣了上述两件象牙制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净重18.6785公斤,价值50万元。

  2015年9月19日,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