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残疾寄宿生获补助4000元

23.01.2015  10:14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将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到明年,全市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

  明年“送教上门

  覆盖全市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福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福州市将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康复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

  明年送教上门工作试点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各县(市)区将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对象纳入特殊教育学籍管理。对实名登记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

  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部(班),至明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将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福利机构增设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五城区将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普通幼儿园试点开展残疾幼儿随园就读。

  普高和中专不能拒收

  具有接受教育能力残疾学生

  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福州市聋哑学校、福州市盲校、福州市星语学校、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长乐市特殊教育学校、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

  积极推进福州市聋哑学校与福州财金职业中专学校联办服装专业,与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联办脱胎漆器、软木画专业,与福州跨洋职业中专学校联办烹饪专业等。充分发挥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合作办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能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

  积极争取省考试院的支持,在福州盲校设立视障学生自考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服务特教事业的能力,面向不同类型的残疾学生开设更多的特教办学点和考试点。

  残疾寄宿生补助费

  今年提高到4000元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以及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的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的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2014年至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逐年提高到3500元、4000元、45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周末返家)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残疾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予以补助。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4—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到普通初中的6倍、7倍、8倍安排。

  福州市星语学校

  力争秋季投入使用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现残疾儿童入学的全纳教育。加快福州市星语学校建设,力争在2015年秋季投入使用。福州市星语学校学制设置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满足自闭症儿童的入学需求。在办好福州市星语学校的基础上,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将建设好自闭症教学部或自闭症班。到2015年,马尾区、罗源县要在普通学校设立至少1个附设特教班,闽清县启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建成招生。

  盘活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依托优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市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提升市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能力。

  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将偏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纳入“特岗计划”,吸引特殊教育以及康复等相关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偏远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长期任教。对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从绩效工资总量上予以倾斜。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