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立法推动垃圾分类 养犬管理条例等今年审议
福州新闻网4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今年立法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5项法规,还有12项列入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公众关注的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和养犬管理条例将继续安排审议。
安排审议的项目中,《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已颁布实施;《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二审,《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均已一审,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继续审议;《闽菜文化保护条例》正开展草案起草工作,市政府提出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
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分别是:《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福州市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大樟溪水资源保护办法》《福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福州市旅游条例》《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条例》《福州市古寨堡保护条例》《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社会救助条例》。其中,前7项是去年立法计划中的调研项目,今年继续深入调研论证,若条件成熟将安排审议。
对于新列入立法调研的5项,记者了解到,制定《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是“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正式申请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要求,也是加强保护分散于鼓楼、仓山、马尾和长乐等地“海丝”文化遗产的客观要求;制定《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条例》则是加强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推进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福州市古寨堡保护条例》《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社会救助条例》这3项都是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列入立法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