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征收四块集体土地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
05.08.2015 12:4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讯(记者 黄弘妍)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拟征收四块集体土地,总面积共11.1085公顷。
坂中路西段(福飞路-现状坂中路)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溪里村集体土地,面积总计0.2338公顷;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新店村集体土地,面积合计2.5145公顷。用途均为城市道路用地。
公建3#收储地西南侧补征地项目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集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及其配套。本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总计2.7994公顷,均为村庄。
上述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
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亭江互通至晋安园中段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征地面积合计5.5608公顷。该土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4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05.08.2015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