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对占道摆摊等立法 小广告上号码将被停用

24.10.2014  10:39

  福州新闻网10月24日讯 昨日,《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占道摆摊、占道促销、占道施工等现象进行了立法规范。

   适用范围扩至建制镇

  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可谓“经历丰富”:自1992年6月制定之后,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清理等专项工作,于1997年、2003年、2007年、2012年对个别条款进行调整、修正。

  提交此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在适用范围上进行了调整,即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建制镇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草案还取消了临时性广告的设置许可,规定“对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设施上设置临时经营性标语、横(条)幅、彩旗、气球、充气式设施等宣传品,由原先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为实行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