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成为全国首个被授予国家气候标志的地级城市

21.01.2019  11:55
福州荣膺“中国气候生态城市”授牌现场。

  福州再获一项国家级荣誉。

  昨晚,在三坊七巷举办的“百城万人游福州”——2019中国·福州新春文化旅游月暨“中国气候生态城市”授牌仪式上,国家气候中心主任宋连春授牌。福州成为全国首个被授予国家气候标志的地级城市,也是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

  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分为气候生态类、气候宜居类、农产品气候品质类等三大类,是优质气候品牌的统称,由中国气候和气候变化标准化委员会组织评审,是衡量一地优质气候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包括申请、初评、评估、评审、授予等环节。

  其中,气候生态类指标共涉及气候禀赋、气候风险、气候生态环境、气候舒适性、气候景观等5方面共计44项评估指标。在福州市去年申评后,根据1960年~2017年翔实的气象数据和资料,国家气候中心对福州下辖的各县市区展开评估,编制形成《福建福州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评定结果显示,各县市区的平均优秀率超过90%,有的甚至达到97%,最终评定福州气候生态的综合评价为优。

  去年12月15日,包括李泽椿、丁一汇两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11位来自气候、生态、环境、地理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组成了阵容强大的评审专家组,对《福建福州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进行严格评审。

  评审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福建福州冬暖如春,风和湿润;雨量丰沛,四季润泽;气候舒适,春秋尤佳;气候多样,各具特色。福州市空气质量优,植被覆盖度高,水资源充沛、水质优良,生态环境好;气候资源丰富,气候景观多样,旅游和度假气候条件优越。评审专家一致同意《福建福州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建议授予“中国气候生态城市”国家气候标志。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省会中心城市,近年来福州市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取得一系列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系列生态领域称号;去年福州市又摘得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城市、“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等荣誉。此次获评“中国气候生态城市”,为福州打造幸福之城再添一块金字招牌。(记者 李锦清 通讯员 黄蓉/文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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