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第三届优秀人才选拔 19日前可推荐人选

02.02.2016  08:44

  福州新闻网2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实施闽都人才集聚工程,加快推进福州大都市区人才高地建设,激励、聚集各类优秀人才为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市决定开展第三届优秀人才选拔工作。

  这次优秀人才选拔范围和对象为,市、县(市)区企事业(含在我市注册的非公企业,下同)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入站的院士(专家)、省专家福州服务团成员、在榕高校福州服务团成员,以及其他在福州兼职、为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地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近三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选拔。

  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造诣深,有创造性成果,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带头人,获得国家级奖项前2名完成者,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前2名完成者。

  在科学技术领域,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科技与经济、技术与市场紧密结合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专家或核心管理者,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有突出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且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并在我市实施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前2位发明人。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获得国家级奖项前2名完成者,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前2名完成者,或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社会工作人才。

  在基础教育领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3年以上,且为“省学科带头人”并在近3年内完成一项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研究课题的、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在职教育教学工作者。

  在医疗卫生领域,医术高超,担任省、部级以上医疗卫生专家组成员、成绩突出或多次成功预防控制疾病传播、消除疑难病症,业内认可、社会影响较大的专家,或担任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的全国医疗卫生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在全国、全省具有较高声望的专家。

  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繁荣文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或等同第一层次奖项的前3名完成者或核心主创人员;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名完成者或核心主创人员;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人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在体育工作中,直接培养的本市运动员获得全运会前3名等,或为主培养3年以上并直接输送到国家队的运动员获奥运会前3名的主教练;获得奥运会前8名,或亚运会前6名,或全运会前3名,或城运会第1名的本市运动员。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经营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3年位居全省、全市先进行列,并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家。

  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作出突出贡献,并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在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精湛的工艺和高超的生产技术,在传授新技艺、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者。

  优秀人才人选由各地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于2月19日前上报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具体可拨打电话0591—83301178咨询,或关注“福州海外人才”微信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