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

30.03.2015  22:06

为切实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促进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2015年3月24-25日,福州市对辖区内六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福州市农业局(农办)与各生物实验室责任人签订了2015年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釆集、运输、储存、使用情况、实验室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以及实验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等进行检查。六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都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实验活动,未发现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