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内或对电梯安全立法 使用年限望写入法规
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近日发生在各地的电梯“吃”人事件让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再次提升。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年初就有市人大代表通过提交议案及建议的方式对电梯安全管理提出了不少见解。而制定《福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也已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即可安排审议。
关注这一问题的有侯爱平、杨俐丽等10多名代表。他们经过调研,在议案及建议中列举了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希望落实电梯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快电梯安全管理立法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表示,今年该局将与市安监局、市房管局联合开展福州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落实无管理主体、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使用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电梯失管、失修和维修资金欠缺问题。大会战还将开展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经检验不合格未整改的、未使用登记的、运行中经常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的、超期未检验的在用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电梯要逐台建立台账,逐台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合格。
代表们建议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市有关部门将每年组织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一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每季度根据所收集的电梯维保单位良好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进行等级调升或调降;在网站上公示安全质量信用优良电梯维保单位和安全质量信用风险很大电梯维保单位名单;对不同质量信用等级电梯维保单位分别实施激励和惩戒措施;将维保单位的信用等级和维保情况公示,让用户监督。
而电梯安全管理立法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建议将有关电梯选型配置要求、约束电梯乘客不文明行为要求、电梯使用年限、报废规定等内容列为法规草案条款。另悉,《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也正在立法调研,上述建议也将向省里报送,争取在立法中被采纳。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维修资金缺乏或不足问题,省物业协会已在牵头制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管理费用从物业费用单列的收费标准的行业规定,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有望实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