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征带队赴福州、平潭检查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实施情况

29.06.2015  11:42

6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带领检查组在福州、平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平、方彦富、鄢萍、陈宜安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活动。

在福州,检查组先后来到福州高新区和福州软件园,实地察看了福建恒锋电子有限公司、福建歌航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福建德正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部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平潭,检查组深入台湾创业园、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福建欣阳农业生态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法律法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等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科研人员等有关方面对修改完善科技进步“一法一例”的意见建议。

    潘征充分肯定了福州、平潭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加强和提升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氛围;要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服务并进,依法落实科技经费保障,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创新环境,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在推进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增强企业的创新意愿和能力;要坚持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并举,立足本地优势,深化产学研合作,壮大本土创新人才队伍,增强和发挥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提高科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使创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真正发挥作用。



检查组在福建歌航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科技创新成果


检查组在福州软件园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了解平台建设和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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