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通报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1.10.2015  10:17

  福州新闻网10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 日前,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鼓楼区铜盘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等问题。2013年秋季招生期间,铜盘小学校长林璟允许校总务主任蔡善平等人介绍23名片外生入读铜盘小学,共收取赞助费15.9万元,其中3.05万元以购物卡、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该校9名行政人员作为福利,11.35万元用于学校其他开支。此外,2011年至2014年期间,林璟将铜盘小学学生春秋游的业务委托某旅行社办理,先后4次收受该旅行社贿送的好处费2.92万元;蔡善平在2013年秋季招生中收受4名学生家长贿送的好处费1.1万元和购物卡1500元。林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蔡善平受到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党支部委员刘文水收受拆迁贿赂款等问题。2011年4月,刘文水在兼任林浦一、二期拆迁项目浦下村工作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购买涉迁房屋并违规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材料,致使他人违规获得135平方米的安置房,刘文水收受贿赂13.6万元。刘文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长乐市潭头镇文溪村委会违规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等问题。2013年1月,长乐市潭头镇文溪村委会在未履行集体林地承包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与本村村民刘某文签订100亩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70年,每年承包金2.85万元;2015年5月13日,文溪村委会与刘某文经协商解除了上述集体林地承包合同。2014年7月,文溪村委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同意他人滥伐林木,毁坏林木蓄积量4.5立方米,长乐林业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文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少明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闽清县上莲乡原乡长黄敏收受工程贿赂款等问题。2012年3月至2014年7月,黄敏在担任上莲乡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上莲乡佳大线公路等10个工程项目中,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19.4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4.36万元。黄敏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永泰县葛岭国土所原所长侯仰嵩未依法履职致使耕地、林地严重毁坏等问题。侯仰嵩在担任葛岭国土所所长、葛岭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未依法履职,致使水湖养殖场违法占地行为一直持续,违建面积不断扩大。经鉴定,水湖养殖场占用耕地11.32亩、林地12.02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难以复耕,复垦费用约为30.4万元。2015年8月26日,侯仰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