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颁布实施

16.05.20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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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文平)近日,全国首个地级市海岛规划——《福州市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已正式出台。

  福州市海岛数量众多,主要分布在黄岐半岛东部海域、福清湾、海坛海峡和兴化湾,海岛面积大小不一,海岛生态、资源各有特色。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东部沿海临港产业发展区的核心城市和“一带一路”规划路线图核心区中的沿海主要城市之一,福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岛开发也逐步推进。为保护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福州市依据《海岛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福州市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13-2020年)》。

  据统计,福州市列入《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福建分册)》的海岛共有837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4个,无居民海岛803个。本规划在《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和《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的基础上,以一岛一图表的形式丰富福州市海岛资料库,确定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主导方向,明确海岛保护与开发的功能分区,合理确定海岛开发时序,为福州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县级海岛规划和单岛规划起到指导引导作用。

  对于有居民海岛,将重点开发粗芦岛、琅岐岛和吉钓岛等3个海岛;下屿、前屿、东洛岛、川石岛、壶江岛、长屿岛、东壁岛、可门岛、文关岛、青屿、目屿、小麦屿和柯屿等海岛为一般开发类海岛,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为辅。

  对无居民海岛,按照分布特点划分为14个片区,根据各片区内的海岛特征、周边环境、海域功能区定位等因素,提出各片区内海岛开发时序建议。对列为适度开发类的海岛,将根据不同功能进行开发:连江洋屿岛等54个岛为旅游娱乐用岛,长乐西洛岛等24个岛为交通运输用岛,连江青屿等21个岛为工业与城乡建设用岛,连江燕屿等29个岛为渔业用岛,福清过屿等2个岛为农林牧业用岛,墨鱼屿等12个岛为可再生能源用岛,罗源上担屿等10个岛为公共服务用岛。

  《规划》重点选取了10个具有一定开发基础、具有代表性的无居民海岛进行重点规划,如连江目屿依托连江定海古城和定海湾,将开发高端海岛休闲度假区等项目;福清黄官岛依托东壁岛旅游度假区,开发游艇俱乐部、水上休闲屋等高端旅游项目。这些岛屿将作为福州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

  《规划》强调加强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目前福州市以海岛为主体的保护区仅有连江黄湾屿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目标中提出,将新建2~3个海岛特别保护区,加强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福州发展海洋经济条件得天独厚。全市海域总面积1057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6.91%;海岸线总长1310公里,占全省四分之一;海岛数占全省的三分之一;罗源湾、江阴港都是难得的天然深水良港;对台区位优势突出。《关于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福州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中国一流的海洋经济强市。《规划》摸清了福州市海岛的家底,丰富福州市海岛的资料,明晰了福州市海岛开发利用的方向。它的出台实施将极大推进福州市海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福州市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福州市“海上福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