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拓中不断前行的“铿锵玫瑰”——记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晶萍

18.09.2015  09:16
      庄晶萍,福建福州人,197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律师。现任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福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2014年3月至9月,参加市委党校“第3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赴广州市挂职锻炼。

  2000年参加工作至今,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福州市三八红旗手”、福建省文明诚信先进律师等荣誉,被列入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项目计划,被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记三等功奖励。自负责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福州市多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等中央及省市各级荣誉。先后担任司法部多项学术科研项目负责人,任厦门大学等高校合作科研项目负责人,任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论文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法律援助理论研讨一等奖,研究成果多次被《中国司法》、《人民政坛》等学术机构采用。

   印象庄晶萍:好一朵盛开的铿锵玫瑰

  初识庄晶萍,第一感觉是意外,这位年轻美丽又温婉的女子竟是一位为困难群众伸张正义守护公平15年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细细交谈后,发现庄晶萍和她所带领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有众多“壮举”。她带领福州法援不断树立标杆,在平凡岗位上追求完美,在奉献中为贫弱者护公平,用坚持和执着演绎着爱与希望,恰似一朵铿锵玫瑰盛开在群众中……

   见贤思齐,挥洒青春,愿为法援拓路者

  2000年,庄晶萍作为一名实习生来到刚成立不久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无数法援前辈对公平正义的矢志不渝,对艰难起步的甘之如饴,感染了她。22岁那年,她考取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援助结下不解之缘,一干就是15年。

  “这里承载着众多前辈的辛劳和群众的期许,当时我就决定要在这里挥洒我的青春!”庄晶萍说。

  工作初期,法援中心的经费人员短缺,办公用房和设施紧张,作为业务干部的她,不畏艰辛,毅然挑起工作重担,负责起市中心日常接待咨询、案件受理、指派、跟踪、归档、宣传调研等工作。同时,利用节日活动,到村居街头宣传法律援助。她在省内率先创办起工作简报《福州市法律援助信息》,使得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

  15年来,法律援助在老百姓心中从陌生到耳熟能详。福州市从年办案量不足30件,到累计组织办案近5万件,占全省法援案件的近30%。庄晶萍见证了法律援助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众多因法律援助与庄晶萍成为亲人和好友的群众、志愿者也见证了庄晶萍不平凡的青春。

   提高服务质量,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

  2012年4月的某天,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来到市中心找庄晶萍,他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及时出现,我连死的心都有了!”2011年国庆前夕,市中心收到求助电话,得知80岁空巢老人林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肇事方拒绝赔偿,林某无人照料,数度生命垂危。庄晶萍当即决定提供上门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为其提供心理疏导。2013年3月,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林某近7万元。从法律援助介入到林某得到赔偿,市中心为林某提供上门服务37次。

  上门服务只是案件管理中的一环。2012年起,庄晶萍建立多元化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设立案件统一登记、分人跟踪督办的制度,实时掌握每起案件全程办案情况。福州市连续三届在福建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中占据近30%的比例,位居全省首位。18篇案例荣获司法部表彰,143个案例获中央及省级媒体报道。2013年,庄晶萍组织评选汇编全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大爱——法律援助案例汇编》。2014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列为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在全国、省、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常委,民主党派等30名律师专家组成的案件质量评估会中,市中心案件合格达100%,优良率达74%。一位律师在座谈会上激动地说:“向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致敬!

   引导群众理性维权,搭建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

  2014年5月,近600名某食品公司的员工到政府上访讨薪。庄晶萍得知消息后,立即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启动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召开劳动争议专家组远程会议,研究制定办案策略、诉讼框架。经过六天的努力,平息了可能激化的重大群体性事件。2014年11月,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551名超雅员工提出的请求,领到裁决书的当天,员工代表们就赶到市中心向庄晶萍致谢。

  “三个三”原则,是庄晶萍近年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总结出的经验,即“三个及时”,及时掌控信息,及时疏导教育,及时现场处置;“三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调解;“三个全程”,全程跟踪、全程督导,全程服务,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市、县、乡、村四级响应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组建“群体性事件律师专家库”,实现案件分类指派。此外,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高发时段,庄晶萍常常放弃节假日的休息,连续数天加班至深夜,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为群体性讨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并不意味着让企业倒闭破产。如何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综合考虑企业在特殊时期的困难,让困难群众的生存发展得到最终保障,是庄晶萍一直在探索的课题。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发生的某家具公司111名农民工讨薪案,农民工围困企业和当地政府长达五天,庄晶萍组织律师迅速介入,阻止了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并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与企业多方沟通协调,不仅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确保了企业顺利恢复生产,实现了劳资双方的共赢。

   书写多项首创 带领福州法援不断开拓前行

  为将法律援助延伸到诉讼的最前沿,庄晶萍在市区两级法院多番奔走,利用联席会议等机会呼吁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无缝对接。2012年7月,福州市在全省首创法律援助驻点法院试点工作,甄选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律师到福州市区各法院值班,每日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福州市区建立起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快速通道。2014年10月的一天,一位江西农民工傅某到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立案庭起诉,要求雇主支付损害赔偿款。当被告知应去雇主户口所在地四川起诉后,傅某满面愁容瘫坐在立案庭。此时,市中心派驻仓山法院联络点的律师了解傅某的案情后,立即向市中心汇报。庄晶萍考虑到异地诉讼成本高,当即指导律师通过调解解决,并协调仓山法院给予支持,并让律师转告傅某,若调解不成,市中心可通过城际协作,在四川为其“零成本”维权。最后,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立案受阻的傅某于当日下午1点收到雇主的赔偿款。

  为了法律援助,庄晶萍再苦再累也无惧无畏,但她知道,法律援助并非一个人的事业,这项事业需要更多人来参与。那么如何调动一切力量参与这项事业呢?2013年5月,她发起创立福州市法律援助协会。作为全省首家、全国领先成立的法律援助协会,拥有众多公检法、监所、高校、工青妇老残等社团在内的团体、个人会员。庄晶萍希望借助协会的力量举办海峡两岸三地法律援助论坛等大型多边论坛,让更多人了解支持法律援助。

   法援青运,开创法律援助为大型运动会提供法律保障的先河

  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福州市法援中心承担第一届全国青运会市执委会法律保障工作。接到任务后,庄晶萍尽心履职,调配整合全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资源,根据职能定位组建分工协作的管理、保障、法务三个团队,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统一补贴”四个统一的法律保障工作流程,为青运会提供多层面、全方位的法律保障。赛会筹办一年来,各项法律保障工作在市中心的监督协调指挥下有序进行,受到青运会执委会好评。

  “我们希望借助青运会这个平台,提升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品牌度,调动一切力量认同和参与这项事业。我们还希望为富有公益心的优秀律师搭建参与政府大型法律服务项目的“平台”,为法律援助不断挖掘、聚拢优秀的法律服务人才。”庄晶萍说。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庄晶萍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工作至今已是第15个年头。在她的努力之下,“12345”福州特色法律援助模式深入人心,得到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的高度肯定。法援工作为她带来诸多感动的同时,更让她深刻地明白责任与道义的真谛。它们不断激励她成长,督促她前进,坚守正义,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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