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下周起可办转学 需带相关证件
23.08.2015 07:35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下周起连续两周(8月24日~9月5日),市教育局业务处室将进驻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提供市属中小学转学办理服务。
据介绍,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和转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学校和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转学需携带:1.《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2.户口簿、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因父母工作调动转学需提供父母的工作调令、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在台江区高桥路69号,乘坐公交车前往时,可在公交仁德站、群众路、五一广场、于山、正大广场、状元境等公交车站下车,然后步行至市民服务中心。
此外,市属小学转学也可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东部办公区2#819福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办理,公交线路可乘坐2路、103路、163路、177路、307路至东部办公区站或东部办公区(石碑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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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1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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