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24.06.2014  02:48

福州市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福建检察网6月23日讯(马浙闽 王光忠 邱晋芝) 今天上午,福州市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强化自身监督的相关情况,公布了3起通过群众举报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举报职务犯罪线索的多种渠道和方式。


根据举报严查职务犯罪


    笔者获悉,此次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时间从6月23日至27日。今年的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依靠群众举报,深挖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从去年1月到今年5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9件,渎职侵权案件54件,其中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61件22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65人,涉案金额高达9479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0.33万元。  
                                                 检方公布部分职务犯罪案情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3起由群众举报后检方进行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
     一、     “ 两违 背后的行受贿窝串案
    去年,福清市检察院经群众举报查办某街道“两违”背后的行受贿窝串案。该案不仅涉及了一些部门领导,还牵涉了几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仅由介绍贿赂人李某一人就挖出8名受贿人、3名行贿人、1名介绍贿赂人,有街道武装部部长、街道副主任及村主任等村干部。
    该案性质恶劣,其中福清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某街道中队中队长何某某利用制止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抢建户贿赂共计15.2万元,引发该辖区群众强烈不满。最后福清市检察院以窝串案查办,立案查处13人,涉案金额达104.2万元。福清市法院于2014年5月对该案13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二、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骗取补偿款
    仓山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贪污拆迁补偿款的贪污大案,线索来源于1名群众举报建新镇某村书记在拆迁过程中涉嫌侵吞村集体财产的信访件。检方认为福州某房屋拆迁工程处原主任陈某某等4人在南江滨某拆迁项目中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经查,陈某某在担任某房屋拆迁工程处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南江滨北段某拆迁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同事郭某某、杨某以及拆迁业主单位福州市某公司拆迁办副主任薛某等人,以伪造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余元。
    经审理,陈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共计119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该案成功破获后,仓山区检察院继续深挖串案、类案,挖出陈某某的前任叶某某等人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40余万元的又一起贪污大案,从中立案查处6件6人,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三、检疫人员玩忽职守让大量私宰猪流入市场
    2013年10月上旬,闽清县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闽清县某局干部刘某某等人渎职造成大量未经检疫猪肉流入市场。检方立案侦查,查明云龙乡某村村民郑某某未经定点屠宰审批,经营非法屠宰场,该县某局分管副书记刘某某、执法科科长陈某某虽接群众举报到该屠宰场查处,但未予关停,导致非法屠宰场继续经营,造成未经合法检疫的约4000头猪流入市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该案经闽清县法院审理,于今年3月以玩忽职守罪对刘某某、陈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之后,闽清县检察院还深挖类案,从中查处闽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龙乡动物检疫代检员徐某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云龙乡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刘某玩忽职守案。通过受理举报并严肃查办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效。


                                                 群众可通过多个方式举报


    记者发现,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强调了依靠群众的重要意义,检方表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福州市检察机关在本次宣传活动中,除了宣传政策外,还将围绕惩治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以及垄断行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依靠群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
    据检方介绍,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举报形式涵盖了来信、来访、12309电话、12345便民网、QQ、微博、微信等。群众可以以实名或者匿名的方式通过以上途径进行举报。检察机关举报中心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