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启航”

26.07.2017  14:41

  7月20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委主持召开了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签订协议会。

  会上,福州市公路局分别与闽清县政府、罗源县政府签订《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协议书》。这也标志着在前期大量的调研、筹备、协调工作后,福州市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顺利“启航”。会议还对晋安、闽侯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相关事宜进行了协调和推动。

  为深化普通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精简高效的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协调推进普通公路发展,自接到移交接养任务以来,福州市公路局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在6月底前圆满完成移交接养线路清单编制和基础数据核对工作,并与罗源县政府、闽清县政府率先协商拟定了《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协议》。

  下一阶段,福州市公路局将开足马力,继续推动其他县(市)区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确保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 9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实现“国省道由公路管理机构管养、农村公路由县乡村分级管养”。(省公路局)

我省69个县(市、区)签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
  为保障农民致富路的安全畅通,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以增强灾毁修复能力。截至6月底,全省已有69个县(市、区)自愿与人保机构签订合同,超过原计划的67个,占有农村公路管养任务县(市、区)的86%;投保的农村公路里程达7.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