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又一副局长因公车私用被处分

22.12.2014  10:09

  福建新闻网福州12月20日电 (记者 龙敏)继副局长林宗辉涉及不雅照被停职处理后,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又一副局长因公车私用被处分。记者20日晚间从福州市纪委获悉,因公车私用问题,晋安区纪委给予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孝信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据通报,2014年4月30日、5月23日、7月4日,林孝信先后三次私驾公车;2014年5月1日,林孝信私驾公车参加私人宴请。

  此前16日凌晨1时41分,网友在百度贴吧中爆料“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一贴,贴文中共发布了26张反映其夜生活的不雅照片。经晋安区纪委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中共晋安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停职处理,并责成区纪委作进一步调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