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管局解读“新五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今后可适时提高
新华网福州4月23日电(记者 刘丰)“3·30”新政、“闽七条”、福州公积金新政……今年来,房地产调控新政密集出台,从中央到地方都和楼市较上了劲。近日,福州出台“新五条”,被看做是“闽七条”的正式落地。
那么,“新五条”到底给了出哪些信息?今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福州“新五条”楼市新政作出了解读。
购房认定主体从家庭改为个人
“新五条”除了全面落实“闽七条”外,还放宽了首套房和首改房的认定标准。
新政策把首套房和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的认定主体,从过去的以购房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作为认定主体改为购房个人。以前一个家庭中只要有一人有房,其它家庭成员再买房就被认定为二套房,现在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有房,另一方购房仍然认定为首套房。
新政还明确界定别墅是以规划用途审批为准,不含形同别墅的低密度住宅;认定地点只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查询其他地方的房屋信息,认定时间是以申请查询时点为准,不看历史购房信息。
另外,住房套数认定只认定其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含其拥有的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征收安置房、房改房、集资房、继承房、受赠房和个人自建房。
据介绍,上述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目的是使更多的购房人符合首套房、首改房的条件,以降低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减轻购房压力,促进商品房和二手房消费。
可适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五条”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的力度。其中提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依据资金运行情况,适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据介绍,该项内容为下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做准备。目前福州市单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以家庭申请的为60万元,北京市是120万元。由于当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供贷款有限,一时难以提高,但今后可适时提高。
“新五条”还明确了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为30%,“闽七条”没有提出具体比例,而目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60%。
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不足的问题,新政中还提出了财政提供一年内无利息借款,并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商业银行借款融资。
同时,“新五条”还对开发商提出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鼓励征收货币化安置
今年来,福州大量旧屋改造项目上马,使得“拆迁户”成为购房大军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新五条”提出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商品房的奖励政策,这是“闽七条”没有的。
“新五条”中提出:对2015年4月1日后发放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或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方案)的项目,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3个月内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的10%给予购房奖励;3个月后每推迟1个月购房的,购房奖励标准依次递减1%;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1年后购房的,不再给予购房奖励。被征收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及全额购房发票向原征收实施单位的单位领取购房奖励款,所需费用列入征迁成本;购房发票金额高于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的,购房奖励款按区位评估价补偿款为基数进行计取,购房发票金额少于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的,购房奖励款按购房发票金额为基数进行计取;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记载的网签时间为准。
五城区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内生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