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方案敲定 公办园至少三成学额用于派位
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今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30日至7月2日,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6日。今年仍旧实行公办园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用于派位的政策。
按照规定,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仍旧实行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其中公立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今年幼儿园招生,福州市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
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市直部门办园(福州市儿童学园、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福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福州实验幼儿园、福州市艺术幼儿园、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派位招生,纳入辖区统筹。市直部门办园跨区过渡的,其派位招生由过渡园址所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
据了解,今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年龄为年满三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公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根据日程,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30日至7月2日,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6日(星期四);其他各县(市)由各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
据悉,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9日前公布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本县(市)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本县(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本县(市)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记者 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