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将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 作考核和奖惩依据

15.06.2016  15:48

  海峡网6月15日(记者 王林成)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福州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其中,将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同时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针对自然人信用,将加快公民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公民信用信息档案。着重加强对公务员、学生、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律师、导游、医务人员、科研人员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在市场准入、信贷、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晋升、高层次人才认定等环节,推广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