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53%,孩子们在幼儿园快乐学习、快乐成长。
背景:投入少底子薄 学前教育相对薄弱
公办园收费相对低廉,师资、配套有保障,因而,孩子入公办园几乎是每一对父母的第一选择。那么,为什么公办园无法满足所有适龄儿童的需求呢?对于这个问题,教育界权威人士表示:这与我们国家相当一段时期内实行的办园体制有关。
199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先后两次对“以公办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办园体制予以确认。失去政府保护的学前教育呈现了连续的大幅度滑坡,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和国有公办园的数量急剧萎缩,民办园快速增加。有统计显示,我国学前教育投入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仅在1.2%~1.3%之间。因此,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使得学前教育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到了2010年,我国对办园体制进行了调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得以明确,学前教育投入开始大幅增长,学前教育事业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现状:福州市学前教育驶入“快车道”
2011起,福州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编制实施了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6年间,福州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列为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文件,主动承担起规划、投入、保障公平、监管的责任,并在财政投入上有重大突破。
一是在部门经费预算中单独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农村举办教学点(学前班)、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奖补资金、实施学前教育师资全员培训计划和示范性幼儿园等级提升奖补等。
二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大幅递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从2010年的1.4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7.54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占比,从2010年的2.32%,增加到2016年的5.09%(如下表)。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重
三是开展学前教育资助项目。扶持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对月保教费在150元以下低收费民办园按照15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面向幼儿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发放助学金,其中孤儿或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2014~2016年,共下拨省市幼儿助学金77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613.0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7.93万元。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2017学年,福州市在园幼儿数达27.02万人,较2010年增加了5.4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53%,较2010年增长了6.43个百分点;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11%,较2010年增长了11.41个百分点;实现了全面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且学前三年入园率和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均处于全省前列(如下表)。
学前三年入园率
多管齐下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福州新闻网6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淑娟/文 俞松/摄)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但其既不属于义务教育,又不属于学历教育。特殊定位使得它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滞后于其他教育阶段,“入公办园难”已成为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于2011~2016年,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6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资源建设,强化保教质量,积极应对入园矛盾,确保了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稳步发展。
2017年5月2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努力通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巩固一期、二期成果,打响普及普惠攻坚战,创设有利于福州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将保持在98%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5%,其中公办学额覆盖率达50%;90%以上的幼儿教师取得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实招1:公益+普惠——缓解“入园难入园贵”
在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6年间,我市根据“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发展公办幼儿园: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年来,共投入资金11.13亿元,新建幼儿园85所,改扩建幼儿园203所,新增公办学额4.91万个;
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项目,目前已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有37所,其中16所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6所用于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有15所未开园;
改造农村薄弱园,目前已经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与此同时,重点解决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利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设立附属幼儿班或学前班,每个新设立的幼儿班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开班补助。两期行动计划共建成农村附属幼儿班149班,新增公办学位4470个;各县(市)区财政还按照2万元/班·年的标准向农村学前班拨付办班经费。
通过6年的努力,2016年,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数达11.2万人,全市公办学额覆盖率达41.41%。但相对于全市在园幼儿数的迅速增长,公立学前教育资源扩张有限,特别现阶段征地建设公办幼儿园的难度较大,且投入资金多,见效慢,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幼儿园一位难求的局面难以彻底扭转。
伴随着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的日益关注,普惠性幼儿园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通过政府向普惠性幼儿园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让公共财政尽可能惠及更多的适龄幼儿,是党和国家针对当前入园矛盾做出的一个科学决策。
2015年秋季,福州市率先在全省启动“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集体办幼儿园服务试点”工作。“普惠性幼儿园”即“具有资质、面向大众、行为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收费指导价的幼儿园”,政府对愿意接受协调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制度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4个等级的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680元、580元、480元和360元。同时按4个等级,每生每月分别补助300元、250元、200元和100元。首批试点共认定10所普惠性民办集体办幼儿园,两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590.625万元;共提供3348个普惠性学额,有效缓解周边部分公办园的招生压力。
但从首轮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情况可以看出,民办园申请加入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不高,相当一部分民办幼儿园对是否加入普惠性幼儿园持观望的态度。为此,福州市教育局经过调查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牵头修订和完善了《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作为《福州市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配套文件联合市财政局、物价局下发。
2017年秋季,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服务将从五城区试点向全市铺开,相应的补助政策有了大幅度的调整。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的最高限价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最高不超过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的1.3倍。4个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的定额补助经费标准依次提升为400元、350元、300元、200元,以实际在园幼儿数为单位进行补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按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4个等级,采用定额补助和项目奖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助,这样既有利于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最高限价时能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又体现了公民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实现优质优价。政府在扩大福州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的同时,也扩大了福州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因此,发展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公办民办并举,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