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获表决通过

21.04.2023  10:03

20日下午结束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对上位法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提炼固化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创新和实践成果,突出地方特色,就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整治等民生热点进行规范。

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详细列举了有关单位的防治职责,着力解决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盲区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施工作业,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建筑垃圾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餐饮油烟污染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法》明确,禁止在下列地点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业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办法》还明确,已在上述地点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加装专用烟道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无法加装专用烟道且无法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应当逐步退出。

来源:福州日报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