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

03.03.2016  17:53
  

      3月1日,福州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33家福州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福州市安办发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要点》、《福州市市直部门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2015年全国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节选)》等材料,福州市海渔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典型发言,各市直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踊跃发言,交流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对加强福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会上,福州市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陈仁德强调,市直各单位要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综合监管的含义。市安监局负责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具体包括: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牵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事故统计、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二是明确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三者的关系。要深刻理解“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理清安全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明确直接监管的职责。各市直有关部门应按照《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市直部门十一项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四是明确直接监管工作机制。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完善“十个方面”工作机制,包括: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分工,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制定年度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向市安办报送每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报告,建立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渠道,完善隐患排查机制。五是明确考核奖惩的原则。各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福州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奖惩机制,加强履职能力,推进该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