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

25.10.2014  10:11

  福州新闻网讯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上午结束。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和《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前者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后者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23日,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4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随后,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和《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主持全体会议并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民、徐诗文、陈建平、林厚新,秘书长郑云春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瑞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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