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放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15.03.2016  22:10

  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放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区内发展总部经济和集团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市场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举措、推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的登记改革、放宽台湾个体工商户经营限制、放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限制、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及主体资格证明、放宽境外普通合伙人的资信证明要求、鼓励资本市场、新兴业态的创新发展、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试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放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条件、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探索检测、科技实验室共享共用、实行“就近登记、全城通办”的便捷准入、实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直接登记模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大力推行综合和智能监管、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等。意见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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