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全民健身“蝴蝶杯”乒乓球比赛将开赛
2018年福州市全民健身
第三届“蝴蝶杯”乒乓球比赛规程(最新)
一、主办单位:
福州市体育局
晋安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晋安区文体局
福州市体育总会
福州市乒乓球协会
特玛苏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三、执行及推广单位:
福州市青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壹加壹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9日-2018年4月30日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体育馆
五、参加对象:
福建省各级乒协,福建省广大业余乒乓球球友
1、具有福建省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上场比赛必须出示身份证)
2、如是外地身份,需有本省单位出具证明或省内高校的学生证。
3、为了更好推广全民健身以及比赛趣味性,凡是在全国单项协会专业注册系统登记过的运动员正式退役未满5年,谢绝参加本次比赛。
六、竞赛项目
1、嘉宾组:混合团体赛
2、公开组:混合团体赛
3、少儿组:单打(少儿甲组、少儿乙组)
七、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1、特邀嘉宾组:
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公开组:
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1岁-50岁(1968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3、少儿组:
少儿甲组(64名):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儿乙组(64名):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备注:
少儿组允许以小打大,也可参加公开组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重复参赛。公开组允许以大打小。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特邀嘉宾组混合团体运动员(4名),其中需有一名厅级(行政级别)运动员,一名处级(行政级别)运动员,一名女球友及一名嘉宾。
2、混合团体各参赛队可报名4名参赛运动员,(其中50岁以上运动员1名、31岁-50岁运动员1名、30岁以下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不限年龄)1名);标明队伍负责人并自报队名(请以社区、单位、学校、或乒协等命名),每队只允许一名退役满5年专业运动员或者参加过全国甲级俱乐部联赛的运动员参赛,每队可报一名替补运动员(每队服装共发4件)。
3、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各队自行负责购买运动员参赛期间人身保险,比赛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事故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球友均不建议参加本次比赛,如果比赛现场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日-4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
A.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纸制报名表及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寄至:
单位:福州市浦上乒羽俱乐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号浦上乒羽俱乐部4楼
电话:0591-83200066
B.将电子档报名表发至电子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后请致电联系人确认
3、报名联系人
阮 婕: 13055559230 15080470728
4、服装号码请填写在报名表中,发放服装时以报名表为准,不再更换。
注:由于参赛人员较多,我们不能保证每名参赛运动员最终领取的运动服与报名时所提供的尺码完全一致,敬请谅解
5、参赛混合团体每团收取参赛费380元/队,少儿单打参赛费80元/人。
注:参赛者每人将赠蝴蝶精美比赛短袖一件
6、报名一旦生效不得退款,运动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由各队负责人在4月20日前向主办方提出申请更改参赛队员。
7、报名支付费用方式:
支付宝账号: 13055767376(青奥体育)
姓 名:朱丹洁
注:转账请备注队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无备注均无效。
九、竞赛方法:
1、团队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五战三胜制,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五战三胜制;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重复参与其它小组比赛。
2、团体赛要求:按一定顺序进行(前三场比赛结束4位队员均要上场,每名运动员最多上二场,其中只能打一场单打):第一场单打,第二场双打,第三场混双,第四场单打,第五场单打。(不按要求队伍,主办方有权判定失分或直接淘汰)
3、少儿组进行单打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每场三局两胜制;取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及附加赛,每场五局三胜制。
4、比赛报到时间上午8:30,请各队准时到场并到报到处登记。
5、参赛着装:根据全国蝴蝶杯统一规定,所有运动员必须着装正版蝴蝶球衣和佩戴人名布进行参赛。无穿规定服装和无佩带号码布的,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号码布遗失或者没有带来可即时向大会申请重做,需交工本费15元/张。
十、比赛器材
乒乓球:蝴蝶40+塑料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1、嘉宾组:
根据名次奖励相应的蝴蝶运动用品
2、公开组
第一名:3000元(现金)+价值3800元(青奥体育蝴蝶奖品)+奖杯+奖牌
第二名:1500元(现金)+价值2100元(青奥体育蝴蝶奖品)+奖牌
第三名:1000元(现金)+价值1500元(青奥体育蝴蝶奖品)+奖牌
第四名:价值800元(青奥体育蝴蝶奖品)+奖牌
第五名-第八名:蝴蝶汗巾每队每人一条+奖牌
3、少儿甲组、少儿组乙组:
第一名:500元(现金)+奖牌+蝴蝶儿童短袖一件+蝴蝶儿童短裤一条+蝴蝶儿童球 鞋一双
第二名:300元(现金)+奖牌+蝴蝶儿童球鞋一双
第三名:150元(现金)+奖牌+蝴蝶儿童短袖一件
第四名-第八名:蝴蝶乒乓球一盒
十二、其他:
1、参赛各队及运动员必须自觉遵守本次比赛的各 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一经发现,视其具体情节,将分别给予取消个人成绩、取消全部(体)名次的处分。
2、运动员提前15分钟到比赛场地(球台)向裁判员报到,比赛开始后迟到10分钟,全队成绩将作弃权处理。
3、比赛前先将把对阵表交给裁判,以及双方运动员相互检查器材和核对身份,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任何投诉。
4、裁判长有权决定一场团体比赛是否使用两张球台同时进行。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说明、修改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福州市乒乓球协会
福州市青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附件:2018年福州市第三届“蝴蝶杯”乒乓球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