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8.38% 将增台籍人员

29.08.2014  11:40

  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分组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说,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145人,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307件,参审率已升至88.38%。今后我市将适当增加台籍、台企人员担任陪审员的比例。

  我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较2005年增加了2.8倍,达到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111.05%。他们当中,50周岁以下的占到77.47%,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成为陪审员队伍的中坚力量。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84.5%,高学历人才参与更加普遍。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分涵盖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领域,案件参审率也逐年上升,从2011年的64.69%提高到了去年的88.38%。

  虽然人民陪审员在树立司法公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部分人员参审热情不高,“陪而不审”现象依然存在。为此,市中院今后将建立陪审员责任追究制,对于人民陪审员违法违纪或因人民陪审员重大过错导致错案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将适当规定人民陪审员年参与陪审的最低案件数,对那些长期借故不参审的陪审员,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据了解,迄今全市共提请人大对44名不再适合任职的陪审员予以免职。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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