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05.12.2018  09:50

(2018年12月4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5日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福州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12月28日召开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政府
福州: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12月15日,福建福州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通过评审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