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通过文明城建决定 要媒体曝光不作为部门

25.10.2014  10:51

    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决定》。

    《决定》明确,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效。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布不文明现象、不作为部门,促进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宣传,营造健康向上、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形成“人人关注创建、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决定》指出,为民惠民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积极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注重让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抓住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环境、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专题整治、着力攻坚。

    全市人民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要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规范个人言行,自觉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环境秩序,争当知礼向善的文明市民。

    (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