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两项目通过用地预审 预审意见有效期两年

16.05.2016  17:12

  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两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其中鼓楼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鼓楼区津泰路98号,拟用地面积为0.0331公顷,预审意见从5月6日起有效期两年整。

  鳌峰学校项目的建设用地单位为福州第三十八中学,建设地点为台江区鳌兴路南侧、光明港二支河北侧的鳌峰原人造板厂地块,拟用地面积为3.1188公顷,预审意见从5月5日起有效期两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