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两部法规昨起实施 坐地铁违反条例挨罚  

02.01.2017  10:34

  福州新闻网1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昨日起,《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和《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开始实施。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对轨道交通的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安全与应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市民关注的地铁票价如何定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提供哪些服务、乘客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等都在法规中予以明确。一号线开通运营后,违反法规相关内容将受处罚。

  《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就湿地管理体制、市重要湿地名录管理、湿地保护措施、湿地用途管控等作出规定,元旦后在湿地破坏鸟卵,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都要受罚,福州发展生态环境新增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