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两级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8.05.2021  00:00

今年以来,福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职能,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动力,注重行政诉讼源头治理,充分运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平台,通过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努力将工作节点向诉前延伸,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实效。

树立执法典范

打造司法品牌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相适应,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领导的法律意识,树立执法典范,化解行政争议和官民矛盾,展示法治政府良好形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紧抓行政首长出庭这项重点工作,聚焦制度建设主线精准发力,运用与福州市司法局建立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落实“一案一跟踪、一案一督查”措施。今年以来,福州中院继续发挥府院之间良性联动机制,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256件,同比增长153.5%,出庭率保持在73%左右,不断改变“民告官、不见官”局面,将有效促进相关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目的之一,而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机关前期的执法过程中是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努力方向。今年来,福州中院以建立靠前指导精准对接有效服务的工作机制为目标,以创新为引领,指导仓山法院行政诉调对接中心建立驻福州高新区“晓红法官工作室”,探索设立“行政法官工作室”这一新模式,既符合对高新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又达到对诉源进行有效治理减少行政纠纷的目的,打造福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品牌。

现场调研督导

召开联席会议

今年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福州中院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参加督导工作,先后参与了对马尾区、罗源县部分乡镇的现场调研督导,依法指导有关职能部门提前防止行政争议的发生。福州中院行政庭派员全程参与了福州市专项整治工作每一轮的联合督导,对有关诉源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方案实现“有的放矢”、矛盾排除达到“精准及时”,为福州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近日,福州中院又以“把行政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为工作着力点,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召开联席会议。会上,福州中院行政庭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会前提出的十大行政执法难题给出了意见和建议,助力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提前避免不应有的行政争议的发生,提高在诉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有效控制行政诉讼案件的增长率,不断提升行政纠纷诉前化解率。

诉调精准对接

争议及时化解

诉调对接是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法之一,也是诉源治理的有效手段。福州中院把法律指导推进到行政管理前沿和基层审判一线,统一了“落实保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化解行政纠纷”的指导思想,福州中院行政庭以“联办化解、联动协调、联网互通”为基点,构建法院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多元化解大格局。

据悉,福州中院在审理多起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日照不满三小时”的案件中,运用比例原则、兼顾社会效果和行政目标的实现,判决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鼓楼法院在洪山-洪塘大桥改建项目中,试行“诉权梳理与立案审理同步衔接方式”提前掌控群体性诉源,成功化解了32件,引导撤诉了15件;仓山法院在与高新区建立行政诉调对接机制中推广“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行政争议诉源化解模式;晋安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促使福州市“站东路延伸段、华林路延伸段”等大的建设项目征迁提前签约率达100%,北站淘宝城项目提前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