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断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28.11.2014  11:17

  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散居每月600元,机构供养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全市400多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二是做好残疾儿童保障工作调查摸底,为下一步中央、省、市出台重度残疾儿童相关保障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三是为全市每名孤儿提供年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公益保险;今年申报“明天计划”孤残儿童手术20例,完成18例;共推荐10名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助学计划。四是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儿童福利院“明天计划”脑瘫康复基地通过复检,对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数量超过300名以上的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现状和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福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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