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上调计生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

08.03.2016  10:45

  记者近日从福州市卫计委获悉,从今年起,福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属低保户家庭的每人每月提高到不低于15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人工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采取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年满60周岁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三无”标准的,由政府财政无偿供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居民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经审查符合条件登记为保障对象的,优先予以安排。(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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