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升初办法出台 城区部分中学对口方案调整

16.05.2016  18:25

  福州新闻网5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市教育局昨日出台《2016年福州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相对往年,今年初招政策有所调整,以往“小升初”文件都只针对五城区,今年扩大为对全市初中招生工作进行指导。

  增加招生要求

  鼓励县市多校划片

  根据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房产所在地为依据,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单校划片)。鼓励各县(市)在县城地区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优质初中应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根据规定,单校划片初中应按划片依据接纳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初中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农民工购新房

  子女视作本地生

  今年市教育局新增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升学办法。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毕业班,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

  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申请回购房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之前持户口簿、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学生档案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要明确的是,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不限制具体购买区域,但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2016年2月17日(含)后,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为升学凭证。